2019-10-16 08:39:05 来源: 财经新闻网
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6日电 (谢灵均)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件日前在温州办结。该案件中,负债214万余元的某破产企业股东蔡某,最终只需偿还3.2万余元,在18个月内一次性清偿。
负债逾百万,却只需偿还极小的一部分债款,剩下的欠债可以不还了?个人破产是否会引发恶意借款助长“老赖”滋生?
中国的个人破产制度
个人破产,主要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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