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19:08:16 来源: 财经新闻网
按照“深度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总体思路,根据“区划不变、委托管理、利益分享、共同发展”的原则,洪湖市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探索“区域联合发展、两地合作共建”模式,2016年8月成立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截止目前,新滩经合区已累计引进入园工业项目112个,总投资超过400亿元,已建成投产项目42个,在建项目34个,其中世界500强绿地集团、吉利汽车,上市公司美好集团、北京碧水源、国投生物等企业纷纷落户新滩,跨区发展新模式较好地促进了洪湖革命老区实现跨越发展。
一是高位推进,层层沟通搭平台。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洪湖市新滩镇69平方公里交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由武汉市、洪湖市共建新滩经济合作区。省长王晓东到洪湖调研,对洪湖市依托武汉市建设发展新滩新区的创新思路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省编办大力支持,向省政府办公厅呈报《关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洪湖市合作共建新滩新区涉及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情况的报告》,批复荆州市编委同意设立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武汉市市长万勇主持召开支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洪湖市合作共建新滩经济合作区专题会议。荆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成立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促进洪湖革命老区实现跨越发展提出指导意见。荆州市委编办积极主动,向省编办汇报有关机构设置情况。洪湖市委、市政府及市编办领导多次向省政府汇报、与武汉市政府沟通,争取多方支持。洪湖市委书记张远梅要求举全市之力发展新滩经济合作区,努力把新滩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促进武汉开发区升级发展的重要支撑、引领洪湖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是积极探索,区域联合促发展。跨区域成立经济合作区,为全省首创。根据《省编办关于设立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文件精神,设立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为洪湖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与新滩镇人民政府实行“区镇合一”管理模式。坚持精简高效,挂牌设立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财政局、招商局、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社会事务由新滩镇政府负责,经济事务、日常管理及工作任务考核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区域联合携手共同发展。
三是干部互派,成果共享惠民生。核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书记1名、主任1名、副主任4名,内设机构正职5名。干部按管理权限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洪湖市双方协商互派,日常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招商、合作共建、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两地合作发展,目前新滩经济合作区已成为武汉产业转移的承接地、以城带乡的示范区,使企业不在武汉,能享受省城同样的商务环境。力争用5—10年时间,将新滩经济合作区打造成集聚城镇人口30万,工业总产值达千亿的新型产业园区,让新滩经济合作区成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洪湖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让老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