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0 16:32:44 来源: 财经新闻网 作者:佚名
增城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反映中新镇一酱卤肉制品加工小作坊涉嫌无证生产加工食品。该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发现,该小作坊正在进行卤制品加工,经营者为吴某,没有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吴某的行为属于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加工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吴某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kFk财经新闻网
上一篇: 宁夏:部分地区保护区外围部分煤矿将关停退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记者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
近日,58安居客研究院发布1...
苏诗钰世界银行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