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9 11:08:40 来源: 财经新闻网
日前,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印发《河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以进一步促进河北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办法明确,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个人创业者、合伙创业和组织创业、小微企业三类。其中,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需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在贷款额度和期限方面,办法提出,各经办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按照人均不超过15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90万元确定贷款规模。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法定借款人,各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可以同时享受贴息和担保支持。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