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加大对雄安新区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雄安新区企业发行上市】财联社1月24日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大对雄安新区直接融资支持力度,建立长期稳定的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支持力度,单独核定雄安新区债券额度,支持发行10年期及以上的雄安新区建设一般债和专项债。支持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提高市场化融资能力,规范运用社会化、市场化方式筹资,严禁金融机构违规向雄安新区提供融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雄安新区企业发行上市、并购重组、股权转让、债券发行、资产
证券化。支持在雄安新区探索推广知识产权
证券化等新型金融产品。鼓励
保险公司根据需要创新开发
保险产品,推进京津冀地区的
保险公司跨区域经营备案管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