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2 17:38:46 来源: 财经新闻网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22日公布了锡林郭勒银监分局对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锡银监罚决字〔2018〕7号)。
决定书显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齐秀丽,该分行存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等违法违规事实。
锡林郭勒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罚款4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2月21日。
(文章来源:千龙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