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1 08:30:42 来源: 财经新闻网
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因2019年1月14日24时起,92号(国VIA)汽油最高零售价由6.47元/升上调为6.55元/升。所以,从明日零时起,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巡游出租小汽车(不含电动出租车)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现行1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
这是深圳市2019年1月以来,第2次调整燃油附加费。而距离上次燃油附加费由2元/车次将至1元/车次,才刚刚过去半个月。
深圳燃油附加费频调,究竟为何?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07号)有关规定:
“为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各地要建立出租车运价随成品油价格变动进行调整的机制。”
“各地可根据成品油价格水平设置运价与油价联动的启动点,确定联动系数、程序、方式和操作方法等。当油价上涨到一定幅度时,可以启动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相应上调运价或者收取燃油附加费。当油价下降时,要相应下调运价或者取消燃油附加费。”
据悉,深圳市曾发布“深价联字[2009]44号”“深交[2013]504号”“ 深发改〔2017〕501号”三项文件规定深圳油价运价联动机制。
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操作办法:
一、从2017年5月5日起,“红色”、“绿色”出租汽车实行统一的油价运价联动标准,以92号油价每变动0.87元/升为一联动区间。
二、电动出租汽车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三、当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触发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后,由深圳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委于5个工作日内在市内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告实施。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