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 刘宇阳)近日,又一起“老鼠仓”案件得到公示。12月2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史某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判决书”)。判决书内容显示,2015年2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史某涛利用其担任某
基金公司
基金经理助理和
基金经理的职务之便,获取了两
基金账户交易
股票的未公开信息,共操作两
证券账户交易
股票105只,趋同交易金额人民币3.19亿元,累计亏损376.4万元。
EPW财经新闻网EPW财经新闻网 据对比相似信息发现,史某涛为平安
基金原
基金经理史献涛,其获取交易信息的产品分别为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平安新鑫先锋”)和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平安智慧中国混合”)。而从史献涛任职期间的投资业绩来看,天天
基金网数据显示,平安新鑫先锋A/C分别亏损5.09%和4.68%,平安智慧中国混合更是在其仅295天的任期内亏损39.92%。此外,史献涛同期任职的平安睿享文娱混合A/C的任职回报也各亏3.4%和4%。也就是说,在史献涛担任
基金经理期间,所管理的产品业绩全线亏损。
EPW财经新闻网EPW财经新闻网 对于上述犯罪事实,最终,法院判决史献涛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