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4 08:53:19 来源: 财经新闻网
据新华社电 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增加如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等规定,同时修改现行专利法一系列条款,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多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但专利权保护效果与专利权人的期待仍有差距,专利维权存在举证难、成本高、赔偿低等问题,跨区域侵权、网络侵权现象增多,滥用专利权现象时有发生。
草案提出,加大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力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权利人受到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计算的数额1—5倍内确定赔偿数额。难以计算赔偿数额的情况下,将法院可以酌情确定的赔偿额从现行专利法规定的1万到100万,提高为10万到500万。
为完善举证责任,草案规定,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侵权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账簿、资料的,可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在充分发挥司法保护主导作用的同时,草案增加规定,完善专利行政执法,提升专利保护效果和效率。草案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侵犯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合并处理;对跨区域侵犯同一专利权的案件可请求上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草案还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侵权的连带责任,明确了诚实信用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专利实施运用是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关键环节。草案明确了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处置权,规定加强专利转化服务,新设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
草案规定,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可以依法处置,实行产权激励,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使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合理分享创新收益,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草案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专利信息基础数据,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加强专利公共服务。
草案新设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专利权人以书面方式声明愿意许可任何人实施其专利,并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实行开放许可;任何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文章来源: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