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苏长春 实习记者 刘宇阳)10月10日,中国
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公示债券投资交易相关人员的通知》(以下简称《公示通知》,指出 为落实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债券交易人员的管理,进一步规范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募和资管业务参与债券交易,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现要求各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公示债券交易人员相关信息。
f5r财经新闻网f5r财经新闻网 《公示通知》显示,在公示人员范围方面主要包括,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募和资管业务的
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投资经理助理、其他具有投资决策权限的人员、交易执行人员、债券交易核对专岗。
f5r财经新闻网f5r财经新闻网 据悉,公示信息总体分为两类:人员基本信息和离职人员信息。需按照《
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相关人员信息公示表》进行公示。在公示机制方面,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在《公示通知》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在本公司网站的信息公示,同时各公司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公示信息;有人员离职的,应当在其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月。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将公示信息网页链接填报至协会指定系统中,因系统相关功能开发完善中,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f5r财经新闻网f5r财经新闻网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同日与《公示通知》一同下发的还有《关于加强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监测的通知》(以下简称“监测通知”),《监测通知》指出,中国
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将会同中国
证券业协会加强对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投资交易业务的监测,请各机构依照本通知要求及时完成数据报送工作。据悉,数据报送工作分两期展开。
f5r财经新闻网f5r财经新闻网 具体要求上,在报送义务人方面,主要包括开展债券现券交易、债券回购、债券远期和债券借贷交易业务的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
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
证券公司私募
基金投资子公司、
基金公司及
基金公司子公司。母、子公司应当分别报送各自相关业务数据。
f5r财经新闻网f5r财经新闻网 涉及报送的业务范围主要包含场外债券投资交易场所包括
银行间债券市场(含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沪深交易所场外交易平台、报价系统、
证券公司柜台市场、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其他市场(以下统称为“场外市场”),并根据不同的业务类型按照《监测通知》要求的周期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