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9 19:35:28 来源: 财经新闻网
凤凰网财经5月9日讯(杨芳 实习生 杨慧荣)5月9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2个兴安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告,涉及单位为兴安盟科尔沁包商村镇银行有限公司,涉及金额为54万元。
公告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第(三)项,由于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比例,兴安银监分局对兴安盟科尔沁包商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决定。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由于对科尔沁包商村镇银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比例负直接责任,兴安银监分局对张向阳给予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徐涛、汤天波分别给予警告,并罚款9万元。
资料显示,兴安盟科尔沁包商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均为张向阳,徐涛担任执行董事和经理、汤天波为股东。根据天眼查数据显示,该公司此前爆发了多起风险问题,2017年,发生2起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被他人或公司起诉的案件,2016年因为逃避缴纳税款被兴安盟国家税务局稽查局行政处罚,此外还因纠纷起诉了多家公司,2018年2月因抵押合同纠纷被他人或其它公司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