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31 09:02:05 来源: 财经新闻网
来源:上海陆家嘴金融
信托明显区别于银行、证券、保险,是一种代人理财独特的财产管理制度,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财产管理收益的不确定性及禁止信托财产无损失承诺是信托业务的显著特征,信托财产不保本、不保息,完全依赖受托人的信誉吸引委托人。
信托财产既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也与委托人的未设立信托的其它财产相区别,信托财产具有独立于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特征。
信托主要有四大功能:
1. 资金融通
信托投资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是以灵活、多样和适应性强的融资能力著称的。从它的服务对象来看,它不受行政区域、部门行业的限制,既可以为生产、流通领域服务,也可以为基础建设、分配和消费等领域服务。
从业务种类来看,它既有信托存贷款、委托存贷款等一般性金融业务,又有代办保管、代理买卖有价证券、代理资金收付等特殊性金融业务。
正因为它具有这样强大的融资能力,并且有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从而受到政府、企业甚至个人投资者的重视。
2. 经济协调
信托投资系统可以引导社会资财的合理流动,有效地融通财物,使其发挥最佳效益。它也可以增强国家对社会直接金融活动的引导和管理。在国际性的经济活动中,它还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促进国际投资活动的正常开展。
而这些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信托行为是种多面化的中介行为它让社会中的金融资本与社会中的产业资本有效地结合起来,从而提高整个社会资本的运用率。同时它又通过担保与咨询使经济活动更加合理化、减少各种风险。
3. 代人理财
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一些经济事务,是信托投资系统的一大功能。代理行为实际上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建立在信用契约关系上的一种行为。
通常在办理代理业务时,一般不要求委托人向信托投资机构转移财产所有权,机构只负责办理手续,不负责处理经济纠纷,也不予以垫付款。
从机构行为来看,它主要是依靠机构的信誉来发挥它的理财管理职能。这种功能通俗地说就是代人理财。在代人理财的经济活动中,信托投资公司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是接受委托代理业务的范围,如何为客户规划投资方向,如何进行收益的分配,如何实现风险的规避和控制。
4. 规避风险
①信托法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不得归入受托人(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淸算财产。
②信托法第十八条规定: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③信托法第十五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淸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杈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④信托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1) 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2) 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3) 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4)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从法规中可以看出,信托的受益人的设定是非常有学问和技巧的,因为委托人和受益人可以不同,这就给操作留下了空间。
一般来讲,信托产品要设定个受益人,这个受益人用来享受信托所带来的好处的。但是由于信托的特殊性,使得委托人在委托时就将财产所有权转移了出去,此时这笔财产既不属于受托人,也不属于委托人。所以,只要受益人不是委托人,那么信托就不能用于清偿委托人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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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