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永和智控(002795.SZ)股东苏辉锋于近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苏辉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fu4财经新闻网fu4财经新闻网 2020年11月17日,永和智控披露《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苏辉锋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永和智控
股票1002万股(所持永和智控全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01%。
fu4财经新闻网fu4财经新闻网 11月26日,苏辉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永和智控
股票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1%;12月11日,苏辉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永和智控
股票2万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1%。
fu4财经新闻网fu4财经新闻网 苏辉锋作为永和智控持股5%以上股东,在上述减持行为中,未按规定在减持计划自公告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后实施减持,也未按规定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时停止交易并通知
上市公司予以公告。
fu4财经新闻网fu4财经新闻网 苏辉锋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和《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fu4财经新闻网fu4财经新闻网 按照《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浙江监管局决定对苏辉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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