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起诉乐视拖欠电影票款,获赔超4400万元
2021-01-26 19: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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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资本邦了解到,1月24日,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民事一审判决书公布。案号为(2018)京0108民初57942号。原告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为乐融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乐视品牌营销策划(北京)有限公司。RZd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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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根据2019年7月9日百度与乐融、乐视相关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百度称,乐视应支付其拖欠的电影票的订票款人民币49,795,216元,乐融亦对乐视支付该笔钱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暂计至2016年12月13日,乐融及乐视应支付给百度利息2,107,602元。RZd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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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如下:一、被告乐视、乐融于本判决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告百度连带支付2015年11月份、2015年12月份、2016年2月份拖欠的电影票款共计44,292,125元;二、案件受理费290776元,由被告乐视、乐融负担258,64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乐视、乐融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Zd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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