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资本邦获悉,A股公司宏达股份(600331.SH)收到四川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
sei财经新闻网sei财经新闻网 宏达股份于2020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简称“四川银保监局”)《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
sei财经新闻网sei财经新闻网 2019年以来,四川银保监局要求四川
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
信托”)切实承担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做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并下发金融监管意见书、开展监管约谈,指出四川
信托存在
信托项目资金被股东宏达股份及其关联方挪用的情形,要求限期整改。但四川
信托和宏达股份拒不整改,不配合四川银保监局开展风险处置,四川
信托相关行为已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sei财经新闻网sei财经新闻网 四川银保监局将实施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限制宏达股份参与四川
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本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sei财经新闻网sei财经新闻网 宏达股份表示,公司现持有四川
信托22.16%的股权,是四川
信托第三大股东。公司目前按照权益法对四川
信托进行会计核算。上述事项可能改变公司对四川
信托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方法。目前,公司与四川
信托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参股四川
信托以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
信托《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四川
信托股东权利和责任,积极配合四川
信托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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