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资本邦获悉,近日中国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黑龙江中盛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
基金)采取公开谴责措施的决定。
KB1财经新闻网KB1财经新闻网 对此,黑龙江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向中国
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
基金业协会)报送的高管人员、注册资本等登记信息不真实。二是向
基金业协会报送的中盛母婴1号股权投资
基金投资情况等备案信息不真实。三是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四是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五是通过组织讲座、散发传单等公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六是存在以“中盛哈佳高铁建设
基金”名义与投资者签订合同募集资金行为,经查询
基金业协会网站,未发现该产品备案信息。
KB1财经新闻网KB1财经新闻网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
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通过黑龙江证监局官方网站、黑龙江省
基金业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渠道,对该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KB1财经新闻网KB1财经新闻网 资料显示,黑龙江中盛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3日,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定代表人为焦健。经营范围包括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股东为焦健、田宇、高春明三人。
KB1财经新闻网KB1财经新闻网 头图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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