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证监决〔2020〕14号
0uq财经新闻网0uq财经新闻网 吉林省云上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贵博、姚丽娜:
0uq财经新闻网0uq财经新闻网 吉林省云上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上汽车或公司)未按照规定于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十二条、《关于做好当前
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22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时任公司董事长于贵博、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姚丽娜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五条、第三十三条相关规定。
0uq财经新闻网0uq财经新闻网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2号)第四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云上汽车、于贵博、姚丽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0uq财经新闻网0uq财经新闻网 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相关人员要加强
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0uq财经新闻网0uq财经新闻网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你们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0uq财经新闻网0uq财经新闻网 吉林证监局
0uq财经新闻网0uq财经新闻网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