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资本邦获悉,*ST康得(002450.SZ)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公告。
AnY财经新闻网AnY财经新闻网 三季报显示,*ST康得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28%,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0%。
AnY财经新闻网AnY财经新闻网 第三季度,*ST康得实现营业收入3.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5%,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57%。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AnY财经新闻网AnY财经新闻网 *ST康得称,公司营业收入本期比同期下降32.2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受疫情、流动性紧张、开工不足的多重影响,收入下降所致。
AnY财经新闻网AnY财经新闻网 同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关于新华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
基金)的诉讼,已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2020)渝01执206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AnY财经新闻网AnY财经新闻网 据公告,《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如下:
AnY财经新闻网AnY财经新闻网 申请执行人新华
基金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渝01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AnY财经新闻网AnY财经新闻网 1、责令被执行人*ST康得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AnY财经新闻网AnY财经新闻网 2、逾期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中可能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存款、拍卖、变卖财产、限制人身自由、限制高消费、罚款、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
AnY财经新闻网AnY财经新闻网 《报告财产令》的内容如下:
AnY财经新闻网AnY财经新闻网 申请执行人新华
基金与被执行人*ST康得其他案由一案,法院已向*ST康得送达执行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责令*ST康得在执行通知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三日内,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法院补充报告。
AnY财经新闻网AnY财经新闻网 *ST康得表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尚未收到因上述案件而被执行财产的相关信息。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好
上市公司权益,并根据上述案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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