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资本邦讯,*ST新亿(600145.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等事项的问询函》,4月9日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公司限期领取决定书。同时公司未按要求披露上交所前期关于聘请会计师事项的问询函。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上交所现要求公司应进一步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epx财经新闻网epx财经新闻网 一、根据送达公告,新疆监管局已依法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号),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或30万元不等的罚款。送达公告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在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内到新疆监管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应尽快按照送达公告的要求,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px财经新闻网epx财经新闻网 二、上交所分别于3月26日、4月2日向公司发出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项的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未按要求进行披露。公司应核查未按要求披露的原因和相关责任人,并尽快予以披露,按期落实问询函要求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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