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资本邦讯,华脉科技(603042.SH)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TRe财经新闻网TRe财经新闻网 近日,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融”)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海金融发展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5号)。
TRe财经新闻网TRe财经新闻网 经查,江苏证监局发现上海金融截至2019年3月31日,持有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1521.51万股,持股比例11.19%。上海金融在未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19年4月4日至10日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华脉科技股份132.09万股,减持金额2101.92万元,减持后持股比例10.22%。
TRe财经新闻网TRe财经新闻网 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
TRe财经新闻网TRe财经新闻网 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上海金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上海金融应严格遵守《
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出现。同时,要加强对
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作为
上市公司股东的规范意识。
TRe财经新闻网TRe财经新闻网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TRe财经新闻网TRe财经新闻网 上海金融获悉上述违规减持行为后,已第一时间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巩固学习《上海
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TRe财经新闻网TRe财经新闻网 图片来源:123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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