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3 08:31:11 来源: 财经新闻网
方案显示,长沙银行将采取由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以及本行现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第一大股东提名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
其中,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包括董事长朱玉国、监事长吴四龙、纪委书记孙平波在内的18名管理人员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157.47万元,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公告显示,本次增持价格不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增持实施期限为自2020年3月13日起6个月内。
据悉,长沙银行于《本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稳定预案》中规定:“长沙银行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本行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如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进行除权、除息的,须进行相应的调整),则本行、第一大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第一大股东提名或推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本行股价的相关程序。”
此前,长沙银行于2月27日公告称,2018年12月31日,本行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9.06元,2019年7月4日,本行实施完成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除息后为8.78元。自2020年1月23日至2月27日,本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跌破8.78元,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据财经网金融了解,长沙银行于2018年9月正式登陆A股市场,至今上市不到一年半,此次为第二次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去年2019年8月30日晚间,长沙银行第一次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当日长沙银行公告称,由于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跌破8.78元,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该行将在2019年9月16日之前召开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不过此次方案并未成行,9月11日,长沙银行再次公告,自2019年9月4日至9月10日,该行股票价格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8.78元,达到稳定股价措施停止条件,该行将终止实施此次稳定股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