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0 17:14:28 来源: 财经新闻网
宁波银保监局关于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甬银保监复〔2019〕356号
宁波银行
你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请示》(甬银总〔2019〕369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业。
二、核准机构中文名称为: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为:BNB Wealth Management Co.,Ltd.。
三、核准机构住所为: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号30层。
四、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全部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购并一次性足额缴纳。自有资金运用应符合《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
五、核准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为:
(一)面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二)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三)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
(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杨丽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周轶群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唐荣汉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任思恩、王太翌和沈华斌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邹小帆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七、核准《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详见附件)。
八、接此批复文件后,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业前手续,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宁波银保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开业核准文件失效。
九、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要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按照审慎经营原则,制定各项业务规则和程序。业务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监管部门规章要求,并做好投资者保护。
十、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监管要求报送经营情况、财务报告、风险状况等监管资料,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宁波银保监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