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0 10:44:14 来源: 财经新闻网
和讯银行消息 5月9日,和讯银行自裁判文书网获悉,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村支书骗取通辽金谷村镇银行贷款40万元一案在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宣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份,张某某在担任通辽市科尔沁区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虚构贷款用途,借用本村8名村民身份信息在通辽金谷村镇银行骗取贷款人民币40万元供其本人使用。案发前张某某已归还本金8万元,剩余本金32万元及利息未偿还。
2018年10月20日,张某某在霸州站车站候车室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认为,张某某借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金融机构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