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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宁波分行贷款审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 被罚40万元

2018-06-23 08:40:43 来源: 财经新闻网 作者:佚名

  

6月22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宁波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发布了关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相关人员的处罚信息。82E财经新闻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贷款资金用途跟踪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到位;贷款审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决定处以40万元人民币罚款。82E财经新闻网

宁波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82E财经新闻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82E财经新闻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82E财经新闻网

甬银监罚决字〔2018〕7号82E财经新闻网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82E财经新闻网

个人名称82E财经新闻网

---82E财经新闻网

单位82E财经新闻网

名称82E财经新闻网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82E财经新闻网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82E财经新闻网

潘华枫82E财经新闻网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82E财经新闻网

贷款资金用途跟踪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到位;贷款审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82E财经新闻网

行政处罚依据82E财经新闻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82E财经新闻网

行政处罚决定82E财经新闻网

罚款人民币40万元82E财经新闻网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82E财经新闻网

宁波银监局82E财经新闻网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82E财经新闻网

2018年6月7日82E财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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